宋平顺,男,汉族,1945年7月生,河北深泽人,197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7月参加工作,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英语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
曾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天津市政协主席。2007年6月3日,自杀身亡。
中文名:宋平顺
国籍:
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中国河北
出生地:河北深泽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45年7月
去世年月:2007年6月3日
职业:政协委员
政党:中国共产党
历任天津市公安局一处副科长、副处长。1983年起,先后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1990年至1993年任天津市副市长,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天津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武警天津市总队第一政委。1993年5月起任天津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武警天津市总队第一政委。1993年当选为中共第六届天津市委常委。1993年6月在天津市人大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天津市副市长。1998年5月至2002年4月任中共第七届天津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2002年4月当选为第八届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副书记。后任中共天津市政法委书记。2003年1月在政协天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天津市政协主席。
2007年6月3日,宋平顺自杀身亡。中共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已查明,宋平顺道德败坏,包养情妇;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中共中央批准,开除宋平顺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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